1.本技术涉及数字货币处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背景技术:2.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在我国可称之为数字人民币,他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3.现有技术中,商家的收单与开票数据,是分离的,无法一一对应。税控机和税控key,只能与已开票的交易流水绑定。无法统计未开票交易流水。现有的税收方式,完全依靠商户申报交易流水,存在遗漏等人为因素,导致征收税费不准确。而且,税务主管部门,判断各行业的无法核定征收的比例,无依据,只能靠商户申报和市场调研。
4.数字货币在能够实现已有的纸质货币功能的基础上,还能够辅助简化跟货币相关的日常操作流量,本技术提出一种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5.在所述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上述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技术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它可以包括不构成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6.有鉴于此,本技术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能够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的可控、可管、可查,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依据。
7.本技术的其他特性和优点将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变得显然,或部分地通过本技术的实践而习得。
8.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该方法包括: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9.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还包括: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0.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包括: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将加密后的交易信息同步至所述数字货
币系统。
11.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包括:所述商家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信息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
12.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交易信息中提取交易流水号;基于所述交易流水号生成所述税务信息的数字签名;基于数字签名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13.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获取用户标识;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对所述密文信息进行解密获取企业信息;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4.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以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5.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以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交易凭证生成交易提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凭证发送至所述商家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提示发送至所述用户;所述商家端将所述交易凭证提供给所述用户。
16.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凭证发送至所述商家端,还包括:所述商家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凭证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
17.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该装置包括:交易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同步模块,用于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信息模块,用于控制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18.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还包括:展示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解析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交易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返回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9.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设备,该设备包括:安全芯片,用于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通讯模块,用于将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以辅助生成税务信息。
20.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还包括:摄像头,用于获取来自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安全芯片,还用于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通讯模块,还用于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21.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系统,该系统包括:商家端,用于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用于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并对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税务系统,用于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
22.在本技术的一种示例性实施例中,还包括:商家端,还用于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并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还用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23.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当一个或多个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上文的方法。
24.根据本技术的一方面,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文中的方法。
25.根据本技术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通过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的方式,能够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的可控、可管、可查,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依据。
26.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技术。
附图说明
27.通过参照附图详细描述其示例实施例,本技术的上述和其它目标、特征及优点将变得更加显而易见。下面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8.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系统的框图。
29.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流程图。
30.图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流程图。
31.图4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示意图。
32.图5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示意图。
33.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的框图。
34.图7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的框
图。
35.图8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设备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36.现在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例。然而,示例实施例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使得本技术将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例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部分,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
37.此外,所描述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实施例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许多具体细节从而给出对本技术的实施例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意识到,可以实践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没有特定细节中的一个或更多,或者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组元、装置、步骤等。在其它情况下,不详细示出或描述公知方法、装置、实现或者操作以避免模糊本技术的各方面。
38.附图中所示的方框图仅仅是功能实体,不一定必须与物理上独立的实体相对应。即,可以采用软件形式来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一个或多个硬件模块或集成电路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不同网络和/或处理器装置和/或微控制器装置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
39.附图中所示的流程图仅是示例性说明,不是必须包括所有的内容和操作/步骤,也不是必须按所描述的顺序执行。例如,有的操作/步骤还可以分解,而有的操作/步骤可以合并或部分合并,因此实际执行的顺序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改变。
40.应理解,虽然本文中可能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组件,但这些组件不应受这些术语限制。这些术语乃用以区分一组件与另一组件。因此,下文论述的第一组件可称为第二组件而不偏离本技术概念的教示。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及/或”包括相关联的列出项目中的任一个及一或多者的所有组合。
4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附图只是示例实施例的示意图,附图中的模块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实施本技术所必须的,因此不能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42.本技术中的“数字货币”储存在“数字货币钱包”中,并通过“数字货币钱包”进行支付。由此,本技术中所称的“数字货币钱包”是指用于储存和支付数字货制的工具,其形式上可以是软件,也可以是硬件或其他形式。然而,“数字货币钱包”虽然应具有储存和支付的功能,但在实际中其可以由分装置或分模块实现,各分装置或模块可以部分实现部分的储存功能或支付功能。例如,对于地铁进站口的数字货币钱包,其可以仅实现部分的支付功能,而需要与地铁出站口的数字货制钱包配合以实现完整的“数字货币钱包”。本技术中所称的“数字货币钱包”涵盖全部实现和部分实现的“数字货币钱包”的软件、app或硬件装置。
43.需要注意的是,本技术的“数字货币钱包”不包括任何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所谓“钱包”,其是真正能够实现货币的存储与支付的钱包,而不仅仅借用了“钱包”的概念来表明其形式上的某种相似性。
44.本技术涉及的技术缩略语解释如下:
45.收单:商户通过设备收取消费资金的功能。
46.数字人民币:央行推广的数字化的人民币。
47.数字人民币收单设备:可实现数字人民币收单的硬件设备,支持国密算法,可解密加密后的二维码信息。
48.sm9:国家密码局颁布的非对称加密算法。
49.指定app:用户用作企业信息二维码管理与开票信息管理的手机app,与ecpp运营服务系统连接。
50.ecpp运营服务:数字人民币的运营服务系统,支持数字人民币收单与税控服务。
51.税务系统:国家或者省税务服务系统或者代理服机构的软件服务系统。
52.开票:消费者通过电子渠道开发票的功能。
53.收单:商户通过设备收取消费资金的功能。
54.报税:通过收单统计,实现报税。
55.可信:通过密码技术实现数据可信。
56.数字人民币:央行推广的数字化的人民币。
57.软钱包:数字人民币的软件钱包。
58.硬钱包:数字人民币的硬件钱包。包含:价值钱包和准账户钱包两种形式。央行有对应的技术规范。
59.mac:消息认证码。
60.本案申请人研究发现,以数制税,税收业务数字化是为了发展目标,商户端税收业务,通过交易流水实行征收税费,根据开票交易流水和未开票交易流水作为征收依据,来判断商户的类型,来征收税额。电子支付是市场发展成熟,数字人民币作为国家央行主推的支付工具,可满足税控业务的可追溯、不可抵赖、交易数据私密性、交易流水完整性等税控业务要求。
61.所以,本技术提出了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可追溯的技术特点,通过硬件终端实现可信交易收单与统计。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的依据。
62.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技术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63.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系统的框图。
64.如图1所示,系统架构10可以包括用户端101、102、103,网络104和商家端105、数字货币系统106、税务系统107。网络104用以在用户端101、102、103和数字货币系统106之间;用户端101、102、103和商家端105之间;商家端105和数字货币系统106之间;数字货币系统106和税务系统107之间提供通信链路的介质。网络104可以包括各种连接类型,例如有线、无线通信链路或者光纤电缆等等。
65.用户可以使用用户端101、102、103通过网络104与商家端105交互,以接收或发送交易相关数据等。用户端101、102、103上可以安装有各种交易支持类应用,例如购物类应用、点单类应用、金融类应用、数字货币类应用等。
66.用户端101、102、103可以是具有显示屏并且支持网页浏览的各种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膝上型便携计算机和台式计算机等等。
67.商家端105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对用户利用用户端101、102、103进行的数字货币交易配合进行执行。商家端105可辅助对交易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交易
凭证)反馈给用户端101、102、103。
68.数字货币系统106和税务系统107也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例如对用户端101、102、103和商家端105之间进行的的数字货币交易进行执行。数字货币系统106可对交易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交易凭证)反馈给商家端105;税务系统107可基于交易生成税务信息,并将税务信息反馈给数字货币系统106。
69.商家端105可例如和用户端101、102、103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105可例如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106;所述数字货币系统106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107;所述税务系统107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106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70.商家端105可例如获取用户端101、102、103的展示信息;商家端105可例如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商家端105可例如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106;所述数字货币系统106可例如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101、102、103。
71.数字货币系统106和税务系统107可以是一个实体的服务器,还可例如为多个服务器组成,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可以由用户端101、102、103、商家端105、数字货币系统106、税务系统107执行,相应地,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可以设置于用户端101、102、103、商家端105、数字货币系统106、税务系统107。
72.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流程图。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20至少包括步骤s202至s210。
73.如图2所示,在s202中,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
74.在s204中,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可例如,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将加密后的交易信息同步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
75.在一个实施例中,交易信息可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流水号、付款钱包号、收款商户钱包号、设备编号、开票单位信息、开票金额(单价、数量、总价、税额)、开票类型。
76.更具体的,商家端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信息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
77.在一个实施例中,商家端的硬件设备中内置运营机构(包括:银行、政府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和管理密钥,包括:非对称密钥和对称密钥。数税达内置安全芯片,提供密钥存储和计算的安全环境。数税达支持软钱包主扫和被扫收单,支持硬件钱包nfc贴一贴收单。支持开票企业信息录入,支持手机号录入,支持对账报税,支持人员信息管理与认证。
78.在s206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
79.在s208中,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
80.在s210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可例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交易信息中提取交易流水号;基于所述交易流水号生成所述税务信息的数字签名;基于数字签名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81.根据本技术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通过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
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的方式,能够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的可控、可管、可查,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依据。
82.应清楚地理解,本技术描述了如何形成和使用特定示例,但本技术的原理不限于这些示例的任何细节。相反,基于本技术公开的内容的教导,这些原理能够应用于许多其它实施例。
83.图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流程图。图3所示的流程30是对图2所示的流程的补充描述。
84.如图3所示,在s302中,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
85.在s304中,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其中,密文信息中可包括开票企业信息,票企业信息通过二维码扫码的方式录入,支持二维码信息可以是明文的,也可以是密文的。密文信息,企业信息可保密,可随意传递。只有硬件可解密。
86.在s306中,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
87.在s308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可例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获取用户标识;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对所述密文信息进行解密获取企业信息;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
88.其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以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
89.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可例如基于交易凭证生成交易提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可例如将所述交易凭证发送至所述商家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可例如将所述交易提示发送至所述用户端;所述商家端可例如将所述交易凭证提供给所述用户端。
90.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所述商家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凭证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
91.在一个实际的应用场景中,用户下载指定app,录入手机号,登录认证;首次打开app后,可录入开票企业的基本信息。用户手机号传输到到ecpp运营服务系统,ecpp根据手机号,生成用户手机号对应的加密信息。ecpp使用加密信息,对企业信息进行机密;返回给用户加密后的密文信息。
92.指定app对密文数据进行二维码编码;并可返显二维码。在用户开票时,使用app返显二维码,商家的收单机具通过镜头扫码后,解析二维码信息。收单设备提交ecpp开票企业密文信息和收单交易给ecpp。
93.ecpp使用用户的密钥,解密后的开票信息,和收单信息,一起提交税务系统完成开票。ecpp返回开票基本信息给收单设备,并同步推送短信给指定app和用户手机短信用作提醒。
94.图4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示意图。图4显示了在一个实际应用过程中,基于数字货币的交易流程。
95.用户在用户终端上安装指定app的用户版,商户可按照指定app的商户版,用户和商户进行数字货币交易时,通过商户端内置的安全芯片、通讯模块、开票模块等等辅助进行
处理。其中,收单功能按照央行和运营机构银行的交易格式实现功能,还可按照税务机构的系统交易接口实现开票和报税功能。
96.商户将数字货币收单数据传送到ecpp服务器中,ecpp服务器通过其内置的收单服务进行处理。
97.用户和商家交易的过程中,如果用户需要开具交易凭证的话,则用户还可将二维码形式的密文信息展示给商家,商家将密文信息传输给ecpp服务器进行处理,ecpp服务器的开票服务将交易相关数据以开票申请的方式传输给税务系统,并经由税务系统获得交易凭证。
98.ecpp服务器将交易凭证返回商家端,商家端再将其返回给用户端以完成开票过程。ecpp服务器本地加密存储交易相关的数据。
99.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可以调取ecpp中的加密存储的交易相关数据并进行对账等处理。
100.在本技术中,用户作为付款方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数字人民币钱包号是实名制的,可通过运营机构银行查询付款交易明细;收款方的所有交易明细,通过硬件设备加密存储,并把加密数据同步到运营服务系统,可作为对账和报税的数据依据。
101.商家作为收款方不可抵赖交易:商户登录设备后,才能使用;开票数据通过硬件设备密钥做签名,签名数据具有支付和开票交易的不可抵赖性。开票信息和未开票信息都是不可抵赖的。
102.交易信息是符合业务需求;交易流水号参与数字签名,具有不可抵赖性和不可篡改的特征,所以,保证交易流水是不能重复和不能篡改的。
103.图5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的示意图。图4显示了在一个实际应用过程中,基于数字货币的交易中数据存储细节。
104.商家端的硬件设备中,通过数字签名的方法存储交易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可包括交易流水、付款钱包、收款钱包、付款金额、付款时间、收款商户工商号等数据。
105.商家端的硬件中还通过数字签名的方法存储开票交易明细,可包括付款时间、收款机构名称、付款机构信息、开票单价、数量、总价、税额、开票类型等信息。
106.商家端的硬件设备会将交易相关的数据发送到ecpp服务器中,ecpp服务器和税务系统交换信息以开具交易凭证。ecpp服务器本地由交易相关数据中提取报税交易明细,通过加密的方式存储。报税交易交易明细可包括收款明细、开票明细、服务机构信息、报税时间、报税类型等。
107.商家端的硬件设备与ecpp系统的加密机,点到点协商出mac密钥。mac密钥计算交易数据的mac值,发送方计算,接收方验证。
108.在本技术中,商家端的硬件与ecpp系统的加密机,点到点协商出一组对称密钥,协商后的对称密钥,加密交易数据。可以保证税控交易数据的私密性。
109.本技术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通过数字货币收单设备完成税控服务,可实现以数制税的金税改革的国家税务改革的战略目标。可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可控、可管、可查、安全可信。可实现手机号、企业、单位的三者强关联。
11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被实现为由cpu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在该计算机程序被cpu执行时,执行本技术提供的上述方法所限定的上述功
能。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111.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附图仅是根据本技术示例性实施例的方法所包括的处理的示意性说明,而不是限制目的。易于理解,上述附图所示的处理并不表明或限制这些处理的时间顺序。另外,也易于理解,这些处理可以是例如在多个模块中同步或异步执行的。
112.下述为本技术装置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对于本技术装置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请参照本技术方法实施例。
113.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的框图。如图6所示,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60包括:交易模块602,同步模块604,发送模块606,信息模块608,存储模块610。
114.交易模块602用于控制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
115.同步模块604用于控制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同步模块604还用于控制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将加密后的交易信息同步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
116.发送模块606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
117.信息模块608用于控制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
118.存储模块610用于存储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存储模块610还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交易信息中提取交易流水号;基于所述交易流水号生成所述税务信息的数字签名;基于数字签名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119.图7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的框图。如图7所示,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70包括:展示模块702,解析模块704,交易模块706,返回模块708。
120.展示模块702用于控制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
121.解析模块704用于控制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
122.交易模块706用于控制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
123.返回模块708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返回模块708还用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获取用户标识;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对所述密文信息进行解密获取企业信息;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
124.根据本技术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通过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的方式,能够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的可控、可管、可查,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依据。
125.图8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的框图。如图8所示,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80包括:安全芯片802,通讯模块804,摄像头806。
126.安全芯片802用于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还用于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
127.通讯模块804用于将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以辅助生成税务信息。还用于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28.摄像头806用于获取来自用户端的展示信息;
129.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易于理解,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方式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软件结合必要的硬件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根据本技术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一个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可以是cd-rom,u盘,移动硬盘等)中或网络上,包括若干指令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根据本技术实施方式的上述方法。
130.所述软件产品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可读介质的任意组合。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为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31.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可读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还可以是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可读介质,该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可读存储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32.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技术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设备的情形中,远程计算设备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设备,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设备(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133.上述计算机可读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一个该设备执行时,使得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实现如下功能: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还可实现如下功能: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134.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各模块可以按照实施例的描述分布于装置中,也可以进行相应变化唯一不同于本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上述实施例的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
135.通过以上的实施例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易于理解,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软件结合必要的硬件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一个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可以是cd-rom,u盘,移动硬盘等)中或网络上,包括若干指令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移动终端、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
136.以上具体地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应可理解的是,本技术不限于这里描述的详细结构、设置方式或实现方法;相反,本技术意图涵盖包含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的各种修改和等效设置。
技术特征:1.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包括: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将加密后的交易信息同步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家端将交易信息通过硬件进行加密,包括:所述商家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信息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交易信息中提取交易流水号;基于所述交易流水号生成所述税务信息的数字签名;基于数字签名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获取用户标识;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对所述密文信息进行解密获取企业信息;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以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和所述企业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以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交易凭证生成交易提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凭证发送至所述商家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提示发送至所述用户端;
所述商家端将所述交易凭证提供给所述用户端。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凭证发送至所述商家端,还包括:所述商家端基于自身硬件设备的设备信息生成加密密钥;将所述加密密钥作为所述交易凭证的数据签名以进行存储。10.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交易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同步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信息模块,用于控制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展示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解析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交易模块,用于控制商家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返回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基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端。12.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安全芯片,用于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通讯模块,用于将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以辅助生成税务信息。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摄像头,用于获取来自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安全芯片,还用于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通讯模块,还用于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获取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14.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商家端,用于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用于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并对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税务系统,用于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税务信息生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商家端,还用于获取用户端的展示信息;并对所述展示信息进行解析,生成密文信息;将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还用于所述密文信息和加密后的所述交易信息生成交易凭证并提供给所述用户。
技术总结本申请涉及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该方法包括:商家端和用户端基于数据货币进行交易并生成交易信息;商家端将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并同步至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交易信息发送至税务系统;所述税务系统对所述交易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税务信息;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税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本申请涉及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税务信息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能够准确统计商户的业务流水,保证国家纳税管理的可控、可管、可查,为税务报税和入账等操作提供可信依据。提供可信依据。提供可信依据。
技术研发人员:黄跃珍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州运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4.08
技术公布日:20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