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大数据应用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2.随着我国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3.而当前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正比,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服务建设相对薄弱;我国目前人口在14亿左右,律师从业者大概在46万人左右,而绝大多数律师都分布在一线城市,律师资源少和分布不均导致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地区的法律服务体系缺失较为严重。其次,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不足,未形成法律数据的互联互通;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各地区法律标准有一定的偏差,不同律师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单一传统、专业性不高;而传统的法律咨询和调解途径智能化较低,不能使有限的公共法律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及方法。
5.本发明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该系统包括:
6.三横五纵架构体系,所述三横五纵架构体系包括三横技术体系和五纵应用体系;
7.所述三横技术体系包括: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
8.所述五纵应用体系包括:五纵大数据平台、智能硬件,以及客户端生态链,所述五纵大数据平台包括法律知识库、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
9.所述五纵应用体系分别面向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
10.优选地,所述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于内嵌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通过可视化编辑界面引导辅助用户咨询者进行单轮叙述或者多轮情景式对话,运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语义识别,以及模糊推理方法,自适应识别每一位用户的诉求问题。
11.优选地,所述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用于采集用户咨询大数据,对用户咨询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加工,得到用户咨询全数据。
12.优选地,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用于通过法律知识库采集律师大数据,对律师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归类,得到律师全数据。
13.优选地,所述法律知识库,用于为律所和律师提供信息共享平台。
14.优选地,所述智能硬件,包括智能硬件交互系统,用于通过app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形成的律师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
15.优选地,所述客户端生态链,包括与便携载体适配的软件衍生产物,用于通过便携载体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形成的律师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
16.优选地,所述智慧法律搜索引擎,包括智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科普,以及律师匹配,用于对接所述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和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
17.优选地,所述司法管理中心,包括大数据统计可视化模块、论证和决策计算模块、司法管理平台模块,用于对接所述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和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采用三横五纵架构体系,面向三大用户,分别是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三横技术体系包括: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五纵应用体系包括法律知识库、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通过智能硬件实体、客户端生态链以及大数据平台三种方式服务用户:在欠发达基层地区,智能硬件可以帮助律师、调解员提升法律专业水平,辅助解决群众的法律诉求问题;客户端生态链作为智慧法律生态链产物,以手机、平板等便携终端为载体更加便捷方便的解决群众日常基本法律诉求,同时为所需用户匹配专业度高、满足用户需求的法律从业者,解决用户更复杂多样化的法律问题;大数据平台包括法律知识库、智慧法律搜索引擎,司法管理中心;通过政府、律师从业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断完善智慧法律生态系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使得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19.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该方法包括:
20.步骤1:法律从业者通过法律知识库可视化编辑界面设计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内嵌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为五纵应用体系提供场景接口等待调用;
21.步骤2: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通过固定格式接口调用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以及智慧法律搜索引擎采集用户数据,得到用户咨询全数据,并通过不同应用分析途径呈现于司法管理中心的可视化界面。
2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的有益效果与上述技术方案所述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的有益效果相同,在此不做赘述。
23.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5.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三横五
纵架构体系示意图;
26.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三横技术体系结构示意图;
27.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五纵应用体系结构示意图;
28.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运转示意图;
29.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30.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1.本实施例中提到的“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的情况。“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等词用于表示作例子、例证或说明,旨在以具体方式呈现相关概念,不应被解释为比其他实施例或设计方案更优选或更具优势。
3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三横五纵架构体系示意图。
33.如图1所示,该系统包括:三横五纵架构体系,其中,三横五纵架构体系包括三横技术体系和五纵应用体系。三横技术体系包括: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
34.具体地,三横技术体系指以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为依托,通过研发智能硬件设备、设计法律相关知识库,以及搭建大数据平台对法律大数据进行采集和治理,得到面向亿级用户的智能软硬件设备和大数据平台。五纵应用体系面向三大用户,分别是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五纵应用体系包括法律知识库、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
35.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三横技术体系结构示意图,下面对图2中的三横技术体系结构做示意说明,三横技术体系以三种基础科学研究为技术依托,分别是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
36.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内嵌法律专家和ai团队共同构建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通过可视化编辑界面引导辅助用户咨询者进行单轮叙述或者多轮情景式对话,运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语义识别,以及模糊推理技术,自适应精确识别每一位用户的诉求问题。经过采集语音、提取信息、匹配场景、精确计算、返回结果这一系列的分析运算自动生成用户咨询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37.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治理与应用技术,通过固定格式接口调用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以及智慧法律搜索引擎采集用户咨询大数据,对用户咨询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加工,得到可控可用可信的用户咨询全数据。最终通过不同应用分析途径呈现于司法管理中心的可视化界面,即呈现出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所体现的多样化的法律诉求,辅助
政府司法部门提高政务治理的科学现代化水平。
38.律师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治理与应用技术,通过法律知识库采集律师大数据,对律师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归类,得到可控可用可信的律师全数据。律师大数据包括律师和律所的工作地点、擅长领域、胜诉率、收费标准,以及典型案例展示等一系列特征属性数据。通过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以及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为用户群众提供更复杂多样化的法律诉求,同时通过司法管理中心对平台律师进行监督和审核。
39.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五纵应用体系结构示意图;下面对图3中的五纵应用体系结构做示意说明。五纵应用体系面向三大用户,分别是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五纵应用体系包括五纵大数据平台、智能硬件,以及客户端生态链,五纵大数据平台包括法律知识库、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
40.法律知识库,为生态系统中的律所和律师提供信息共享平台,把有限孤立的律师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将有限的法律资源尽可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律所和律师提出账号注册申请,由法律专家团和司法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取运营账号,共同参与特定法律场景形式模型和知识图谱的设计、完善和更新,供用户端实体、平台等载体的调用,采用评价机制由法律专家团和咨询用户对特定场景设计质量和体验进行打分,平台根据打分等级对特定场景优化筛选,进而更好的服务大众。同时律所和律师的工作地点、擅长领域、胜诉率、收费标准,以及典型案例展示等一系列特征属性数据均通过法律知识库以特定数据格式上传至律师大数据平台,由律师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的透明化加工,让每个环节的使用者知道数据的来源、经历的过程,掌握数据之间的来龙去脉,进而展示给用户端生态链调用。
41.智能硬件,包括智能机器人、终端显示机等在内的智能硬件交互系统。通过app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场景形式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治理后形成的法律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提供如智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科普、智能律师匹配、民事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功能。用户同时可通过智能硬件系统进行服务评价、等级打分、售后投诉等。
42.客户端生态链,包括智慧法律app、公众号、小程序等软件衍生产物,可自主适配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通过手机、平板等便携载体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场景形式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治理后形成的法律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提供如智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科普、智能律师匹配、民事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功能。用户同时可使用手机、平板等便携载体通过软件app、公众号、小程序等进行服务评价、等级打分、售后投诉等。
43.智慧法律搜索引擎,包括智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科普,以及律师匹配等搜索板块,主要对接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和律师大数据平台。在智能法律咨询板块,用户可通过文本输入的方式获取智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法律知识科普板块,用户可使用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模糊匹配,搜索自己感兴趣的法律知识、法律最新条文等相关内容。在律师匹配板块,用户可通过关键词搜索寻找不同法律场景专业、不同擅长领域的律所和律师,同时搜索引擎提供智能匹配功能,通过用户的关键需求信息自动匹配需求契合度较高的律师团队,使公共法律服务更高效、更精准。
44.司法管理中心,包括大数据统计可视化模块、论证和决策计算模块、司法管理平台等模块,主要对接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和律师大数据平台。将用户法律诉求过程结果经过
统计、分析得出不同地区不同群众多样化的法律诉求,并通过大数据可视化展示直观体现民众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诉求。由所得咨询大数据通过论证和决策计算模块导入用户数据,分析法律矛盾痛点,辅助提高政府司法部门科学化决策能力。另外司法管理平台可随时调取不同终端受理案件的进度情况,将整个案件处理过程透明化、公正化。
45.图4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运转示意图。
46.如图4所示,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运转机制为:技术研发工程师负责生态系统的三横五纵体系架构内容的设计、搭建和维护,包括场景形式模型设计、法律知识库设计、大数据平台搭建等。法律支持主要由法律专家团组成,负责对律师数据以及场景知识库进行质量审核、服务监督。律所或者个人律师提出账号注册申请,由法律专家团和司法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取运营账号,共同参与特定法律场景形式模型和知识图谱的设计、完善和更新,为五纵应用体系提供场景接口等待调用。企业/个人用户通过使用生态系统衍生产物比如智能硬件、法律app、智慧法律搜索引擎等获取法律咨询、知识搜索、律师匹配等服务。政府司法部门通过司法管理中心获取经过治理应用后的数据结果,由所得咨询大数据通过论证和决策计算模块导入用户数据,分析法律矛盾痛点,辅助提高政府司法部门科学化决策能力。
47.在欠发达基层地区,智能硬件可以帮助律师、调解员提升法律专业水平,辅助解决群众的法律诉求问题。客户端生态链作为智慧法律衍生产物,以手机、平板等便携终端为载体更加方便快捷的解决群众日常基本法律诉求,同时为所需用户匹配专业度高、满足用户需求的法律从业者,解决用户更复杂多样化的法律问题。五纵大数据平台包括法律知识库、智慧法律搜索引擎,司法管理中心。通过律师从业者、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政府的共同参与不断完善智慧法律生态系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使得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48.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图5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的流程图,如图5所示,该方法包括:
49.步骤1:法律从业者通过法律知识库可视化编辑界面设计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内嵌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为五纵应用体系提供场景接口等待调用;
50.步骤2: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通过固定格式接口调用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以及智慧法律搜索引擎采集用户数据,得到用户咨询全数据,并通过不同应用分析途径呈现于司法管理中心的可视化界面。
5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的有益效果与上述技术方案所述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的有益效果相同,在此不做赘述。
52.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披露的装置、电子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外,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
接耦合或通信连接,也可以是电的、机械的或其他的形式连接。
53.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既可以位于一个位置,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单元来解决本发明实施例方案要解决的问题。
54.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55.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数据中心或其他网络设备)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上述存储介质包括如前述所列举的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5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的技术方案,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技术特征:1.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三横五纵架构体系,所述三横五纵架构体系包括三横技术体系和五纵应用体系;所述三横技术体系包括: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所述五纵应用体系包括:五纵大数据平台、智能硬件,以及客户端生态链,所述五纵大数据平台包括法律知识库、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所述五纵应用体系分别面向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于内嵌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通过可视化编辑界面引导辅助用户咨询者进行单轮叙述或者多轮情景式对话,运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语义识别,以及模糊推理方法,自适应识别每一位用户的诉求问题。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用于采集用户咨询大数据,对用户咨询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加工,得到用户咨询全数据。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用于通过法律知识库采集律师大数据,对律师大数据进行清洗和归类,得到律师全数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律知识库,用于为律所和律师提供信息共享平台。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硬件,包括智能硬件交互系统,用于通过app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形成的律师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生态链,包括与便携载体适配的软件衍生产物,用于通过便携载体调用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形成的律师全数据,形成可视化操作界面与用户交互。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法律搜索引擎,包括智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科普,以及律师匹配,用于对接所述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和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司法管理中心,包括大数据统计可视化模块、论证和决策计算模块、司法管理平台模块,用于对接所述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和所述律师大数据平台。10.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1:法律从业者通过法律知识库可视化编辑界面设计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内嵌的特定法律场景模型和知识图谱,为五纵应用体系提供场景接口等待调用;步骤2: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通过固定格式接口调用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以及智慧法律搜索引擎采集用户数据,得到用户咨询全数据,并通过不同应用分析途径呈现于司法管理中心的可视化界面。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一种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及方法,涉及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大数据应用技术领域,以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不足的问题。该系统包括:三横五纵架构体系,三横五纵架构体系包括三横技术体系和五纵应用体系;三横技术体系包括:用户自适应知识推理系统、用户咨询大数据平台以及律师大数据平台;五纵应用体系包括:法律知识库、智能硬件、客户端生态链、智慧法律搜索引擎,以及司法管理中心,五纵应用体系分别面向法律从业者、人民群众以及政府司法部门。所述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系统应用于智慧法律大数据信息融合生态方法。融合生态方法。融合生态方法。
技术研发人员:郭丰睿 熊寸平 窦志红 郭雷 吴平 赵雅宁 武欣 刘秀娟 赵斐 崔孟楠 刘浩 刘刚军 牛志朝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
技术研发日:2021.12.29
技术公布日:20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