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可活动的座椅单元的扶手组件以及一种包括所述扶手组件的可活动的座椅单元。
背景技术:
1、在现有技术中已知多种用于可活动的座椅,例如具备多位置变换功能的沙发或座椅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沙发、座椅的舒适性要求也日益提高。在已知的设计中,可活动的座椅单元通常具备联动机构,以实现例如在坐姿位置、tv姿位置和躺姿位置之间的变换,在所述座椅单元从坐姿位置变换至tv姿位置时,座椅单元的脚凳向前伸出,靠背与坐席部之间的角度基本不变,在所述座椅单元从tv姿位置向躺姿位置变换时,脚凳较之休闲位置进一步向前且向上抬升,靠背显著后仰。在该类座椅单元的现有设计中,必须借助辅助框架将联动机构与靠背、扶手和坐席部相连。
2、然而辅助框架的使用一方面导致所需零件数量进一步增多,组装工序增加;另一方面受辅助框架所限,使得座椅单元下方的可通过高度大大降低,进而妨碍正常的清扫维护工作。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更简单、组装工序更少、维护更方便的座椅单元。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可活动的座椅单元的扶手组件,所述座椅单元包括联动机构,所述座椅单元借助所述联动机构能够在坐姿位置与伸展位置之间变换,所述扶手组件包括:位置固定地支撑在地面上的扶手件;与所述扶手件直接固定连接的扶手基板。根据本发明,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延伸,所述扶手基板在面向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与所述联动机构直接枢转连接,并且在所述扶手基板面向所述扶手件的一侧上设置向外突伸的至少一个加强件,所述加强件沿座椅单元的横向在整个扶手件上延伸。
3、在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伸展位置包括tv姿位置和/或躺姿位置,这取决于扶手组件所应用的座椅单元的具体结构。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座椅单元包括带有坐框的联动机构、与坐框的前部枢转连接的靠背组件、与坐框后部枢转连接的腿部伸展装置,坐席部附接至所述坐框,靠背附接至靠背组件,脚凳附接至腿部伸展装置前端,其中,所述联动机构能够使座椅单元至少在坐姿位置与tv姿位置和/或与躺姿位置之间变换。在所述坐姿位置中,脚凳部收拢在坐席部下方;在所述tv姿位置中,脚凳向上且向前伸展,靠背基本保持向上竖立;在所述躺姿位置中,脚凳进一步向前且向上抬升,靠背向后倾斜。
5、在另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座椅单元也可以仅在坐姿位置与tv姿位置或仅在坐姿位置与躺姿位置之间变换。
6、优选地,所述扶手件双层地构造,其包括在座椅单元的横向上相互平行布置的内板和外板,所述加强件的自由端部包括固定端面,其中,所述扶手基板与所述内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端面与所述外板固定连接。
7、在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通过带有加强件提高了扶手基板的强度,其中,加强件在座椅横向上的延伸使得使用者落座在座椅单元上时的力分布被优化,减少在扶手件上过于集中的压强,改善力分布的均匀性。由此,可以省去原本必须额外安装在联动机构与扶手件之间的辅助框架,仅仅利用扶手基板就能实现联动机构与扶手件之间牢固且可靠的连接。
8、特别优选地,所述加强件包括前加强件、后加强件和中部加强件。由此,进一步实现了均匀的力分布。
9、优选地,所述固定端面构造为固定凸缘。
10、优选地,所述扶手件包括与所述内板和外板固定连接的底部板。在所述底部板上固定连接有主支脚件,利用所述主支脚件将所述扶手件固定支撑在地面上。当所述主支脚件与地面之间的高度为5-14cm时,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为28-37cm。
11、在这种实施方式中,主支脚件直接安装在扶手件上。与原本难以承受座椅单元自重和使用者体重的扶手件相比,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利用加强件改善了扶手件的强度和受力均匀性,使得扶手件能够借助主支脚件牢固且可靠地支撑在地面上。
12、优选地,所述扶手基板包括在座椅单元的高度方向上向上突伸的基板延伸件,其中,所述基板延伸部与扶手件的内板固定连接。
13、优选地,所述扶手基板具有直线状的下边缘。优选地,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长度的至少85%上延伸。特别优选地,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整个长度上延伸。
14、优选地,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其中,所述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在两个扶手基板之间延伸。
15、在这种实施方式中,前后横向连接件直接连接在扶手基板之间,由此构成牢固的框架结构,省去了原本需要的辅助框架,进而减少了在座椅单元下方所需零件,在该处提供了更多可用空间,以确保清扫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例如允许扫地机器人从座椅单元下方顺利通过。
16、根据本发明的扶手组件可以用于单人位或多人位式的座椅单元。在单人位式的可活动座椅单元中,座椅单元包括仅一个坐席部、位于坐席部两侧的一组扶手件和用于所述扶手件的一组扶手基板;在多人位式的可活动的座椅单元中,座椅单元则包括多个坐席部、一组扶手件和用于所述扶手件的一组扶手基板,该扶手件和所配属的扶手基板位于座椅单元的最外侧,而在座椅单元中部则通常不设置扶手件,而仅相应地设置了中间基板。优选地,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至少两个相邻的中间基板,其中,所述中间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延伸,其中一个中间基板在面向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与所述联动机构直接枢转连接,并且在该中间基板背离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与其中另一个中间基板固定连接。
17、优选地,所述中间基板在背离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具有插接件,利用所述插接件实现所述至少两个中间基板的固定连接。
18、优选地,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其中,所述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在扶手基板与中间基板之间延伸。
19、特别优选地,所述扶手组件包括辅助支脚件,其中,所述辅助支脚件直接或间接地固定连接至中间基板。
20、特别优选地,在所述前横向连接件与所述中间基板之间和/或在所述后横向连接件与所述中间基板之间布置辅助加强件,其中,辅助支脚件固定连接在所述辅助加强件上。
21、在此所述的固定连接可以借助螺纹连接、铆接、插接等方式实现。在材料适于焊接工艺时,也可以借助焊接实现固定连接。
22、优选地,所述中间基板具有直线状的下边缘。
23、此外,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可活动的座椅单元,所述座椅单元包括至少一个联动机构和上述扶手组件。
24、优选地,所述联动机构包括坐框、枢转连接在所述坐框后部的靠背组件和枢转连接在所述坐框前部的腿部伸展装置。当所述腿部伸展装置的最前端与地面高度为28-37cm时,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为28-37cm。
2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座椅单元包括至少三个联动机构,其中,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布置在位于座椅单元两端的联动机构的外侧的两个扶手基板和分别布置在相邻的联动机构的相互面对的侧面上的中间基板,其中,相邻的中间基板相互连接,从而将相邻的联动机构相连。优选地,中间基板通过插接、铆接或螺纹连接相连。
26、在此要说明的是,本技术中所述“前后方向”是就座椅单元或机械伸展装置的腿部伸展装置的伸展方向而言的,具体来说,“前方”是指朝向腿部伸展装置的方向,“后方”是指朝向靠背的方向。“横向”是就在水平面上与座椅单元或联动机构的前后方向垂直的方向而言的,换言之,“横向”是指座椅单元的扶手件的厚度方向。“高度方向”是就与所述“前后方向”、“横向”均垂直的方向而言的。
1.一种用于可活动的座椅单元的扶手组件,所述座椅单元包括带有坐框的联动机构,所述座椅单元借助所述联动机构能够在坐姿位置与伸展位置之间变换,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件双层地构造,其包括在座椅单元的横向上相互平行布置的内板和外板,所述加强件的自由端部包括固定端面,其中,所述扶手基板与所述内板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端面与所述外板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件包括前加强件、后加强件和中部加强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端面构造为固定凸缘。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件包括与所述内板和外板固定连接的底部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部板上固定连接有主支脚件,利用所述主支脚件将所述扶手件固定支撑在地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主支脚件与地面之间的高度为5-14cm时,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为28-37cm。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基板包括在座椅单元的高度方向上向上突伸的基板延伸件,其中,所述基板延伸部与扶手件的内板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基板具有直线状的下边缘。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长度的至少85%上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整个长度上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其中,所述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在两个扶手基板之间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还包括至少两个相邻的中间基板,其中,所述中间基板沿座椅单元的前后方向延伸,其中一个中间基板在面向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与所述联动机构直接枢转连接,并且在该中间基板背离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与其中另一个中间基板固定连接。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基板在背离所述联动机构的一侧上具有插接件,利用所述插接件实现所述至少两个中间基板的固定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其中,所述前横向连接件和后横向连接件在扶手基板与中间基板之间延伸。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包括辅助支脚件,其中,所述辅助支脚件直接或间接地固定连接至中间基板。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横向连接件与所述中间基板之间和/或在所述后横向连接件与所述中间基板之间布置辅助加强件,其中,辅助支脚件固定连接在所述辅助加强件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基板具有直线状的下边缘。
19.一种可活动的座椅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单元包括至少一个联动机构和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组件。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包括坐框、枢转连接在所述坐框后部的靠背组件和枢转连接在所述坐框前部的腿部伸展装置。
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单元,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腿部伸展装置的最前端与地面高度为28-37cm时,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对于地面的高度为28-37cm。
22.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单元包括至少三个联动机构,其中,所述扶手组件包括布置在位于座椅单元两端的联动机构的外侧的两个扶手基板、与所述扶手基板相连的扶手件和分别布置在相邻的联动机构的相互面对的侧面上的中间基板,其中,相邻的中间基板相互连接,从而将相邻的联动机构相连。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座椅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基板通过插接、铆接或螺纹连接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