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车辆设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两轮车及其防盗方法。
背景技术:
1、两轮车是人们出行重要的代步工具,随着两轮车使用需求的不断增加,两轮车被盗的情况频频出现,且被盗后往往无法寻回,两轮车的安全防盗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为nfc)是一种短距高频的无线电技术,能够允许电子设备之间进行非接触式点对点的信息交互,被广泛用于两轮车防盗过程中。
2、相关技术中,通过nfc卡片和nfc读卡设备实现两轮车的防盗。然而一旦nfc卡片信息被盗取,两轮车也容易被盗取。在两轮车中通常安装有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两轮车用户可以通过该装置对两轮车进行定位和远程控制,在两轮车被盗后,盗窃者为了防止用户追踪和远程控制车辆,往往将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拆除或者替换以使两轮车可以正常使用,这种情况下两轮车的防盗性能较低。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两轮车及其防盗方法,使两轮车具有双重防盗效果,提升了两轮车的防盗性能。
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两轮车,包括:车体、车轮、控制系统、动力系统、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和防盗系统。其中,车轮包括前车轮和后车轮;控制系统由所述车体支撑,用于控制所述两轮车的上电和下电;动力系统由所述车体支撑,用于为所述两轮车提供动力,所述前车轮和所述后车轮中至少其中一个与所述动力系统连接;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用于所述两轮车的远程通信;防盗系统用于所述两轮车的防盗;所述防盗系统包括第一子系统和第二子系统,所述第一子系统能够执行第一防盗认证流程,所述第二子系统能够执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用于认证用户信息,所述第二防盗认证流程用于认证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在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和所述第二防盗认证流程均认证通过后,所述动力系统能够启动。
3、通过采用该技术方案,第一子系统执行对用户信息进行认证的第一防盗认证流程,第二子系统执行对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进行认证的第二防盗认证流程,能够实现用户信息和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双重认证,达到双重防盗的效果,提升了两轮车的防盗性能。
4、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子系统包括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能够识别近场通信设备,所述控制系统能够响应于所述近场通信设备控制所述两轮车上电;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包括: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接收所述近场通信设备发送的用户信息,并检测所述用户信息是否满足预设认证要求;其中,若所述用户信息满足预设认证要求,所述控制系统控制所述两轮车上电。
5、通过采用该方案,能够利用nfc技术实现两轮车的第一重防盗,保证了两轮车的基础防盗性能。
6、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检测所述用户信息是否满足预设认证要求,包括:检测所述用户信息是否与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内预先存储的用户信息匹配;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还包括:在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检测到近场通信设备发送的用户信息与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内预先存储的用户信息匹配的情况下,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向所述控制系统发送启动指令;所述控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启动指令的情况下,控制所述两轮车上电。
7、通过采用该技术方案,能够利用两轮车中预先存储的用户信息与近场通信设备的用户信息进行匹配,利用nfc技术实现两轮车的第一重防盗,保证了两轮车的基础防盗性能。
8、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子系统包括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能够与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通信连接;在所述两轮车上电的情况下,若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未接收到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通信信号,则确定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丢失,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禁止所述动力系统输出动力。
9、通过采用该方案,动力系统控制装置在判断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丢失的情况下禁止动力系统输出动力,防止盗窃者在盗取两轮车后将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拆除,提升了两轮车的防盗性能。
10、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通信信号的情况下,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对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进行认证;若认证通过,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控制所述动力系统启动。
11、通过采用该方案,当用户信息和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均认证通过后,用户可以正常使用两轮车。
12、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通信信号的情况下,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对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进行认证;若认证不通过,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限制所述动力系统输出动力,或者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控制所述两轮车的车速不超过车速阈值。
13、通过采用该方案,即使用户信息认证通过,若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认证不通过,也无法正常使用两轮车,提升了两轮车的防盗性能。
14、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动力系统包括电机;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禁止所述动力系统输出动力,包括: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电机的转速为0;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限制所述动力系统输出动力,包括: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限制所述电机的转速。
15、通过采用该方案,在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因为自身故障导致认证不通过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户能够对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及时进行维修。
16、另一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两轮车的防盗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动力系统,用于为所述两轮车提供动力;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用于所述两轮车的远程通信;该方法包括:在检测到近场通信设备发送的用户信息的情况下,执行第一防盗认证流程,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用于认证用户信息;在所述第一防盗认证流程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控制所述两轮车上电并触发执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所述第二防盗认证流程用于认证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在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启动所述动力系统。
17、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两轮车上电后执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是否接收到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通信信号,若未接收到,确定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丢失,禁止所述动力系统输出动力;若接收到,执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
18、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认证未通过,限制所述动力系统的输出动力,或者控制所述两轮车的车速不超过车速阈值。
19、可以理解地,通过采用该方案,对两轮车进行第一防盗认证流程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能够实现用户信息和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双重认证,达到双重防盗的效果,提升两轮车的防盗性能。
1.一种两轮车,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系统包括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能够识别近场通信设备,所述控制系统能够响应于所述近场通信设备控制所述两轮车上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检测所述用户信息是否满足预设认证要求,包括:检测所述用户信息是否与所述近场通信识别设备内预先存储的用户信息匹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子系统包括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能够与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通信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的通信信号的情况下,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对所述车载远程信息处理装置进行认证;若认证通过,所述动力系统控制装置控制所述动力系统启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系统包括电机;
8.一种两轮车的防盗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两轮车的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两轮车上电后执行第二防盗认证流程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两轮车的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